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有关规定,桃源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特拟定如下方案:
一、选调岗位与计划
公开选调事业人员31名,具体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度桃源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表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1.报名范围。
全县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
(4)现未担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现任管理九级及以下岗位和高级专业技术及以下技术等级岗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9月,现任职务、职员等级和专业技术职称等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近三年(2023—2025年)年度考核未达合格以上等次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未经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违反单位(主管部门)人事管理制度或聘用合同,擅自参加选调考试的。
(5)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选调人员,不得选调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组织推荐。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人员下载打印《2026年度桃源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表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由所在机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6年9月17日至9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15:00至18:00)。报名地点:报考党群序列事业岗位的在县委组织部306室公务员办(联系电话:0736-6620102);报考政府序列事业岗位的在县人社局二楼半会议室(联系电话:0736-6639331)。报名提交资料:①《报名推荐表》一式一份;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③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④2023—2025年三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一份;⑤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每个报名人员只可选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表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3.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对岗位条件不清楚的,应主动向公开选调单位咨询,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推荐单位应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核,符合条件予以推荐,不符合条件不推荐。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选调单位均可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笔试
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考人数低于3∶1的,核减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计划。确因工作急需,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至2∶1。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6年9月25日(上午8:00至12:00,15:00至18:00)到报名地点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笔试为闭卷考试。岗位分两类设置笔试科目:不考查专业知识岗位,笔试仅考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需考查专业知识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各占50%,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相同者,按总得分排名,总得分相同的均进入资格复审。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2026年9月28日,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根据笔试成绩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桃源党建网和桃源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在同一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
(四)面试
1.面试比例和对象。面试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为2︰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选调岗位未达选调计划2︰1又无人递补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选调计划只有1人的,不再核减选调计划数。
2.面试时间2026年9月30日,地点另行通知。
3.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重点测评面试人员的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口语表达能力及个人形象气质等。
4.成绩合成与排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选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考察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五)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选调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出现本人放弃及不合格人选时,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同意。递补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考察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六)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对象。拟选调对象在桃源党建网、桃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并分别在拟调入单位和拟选调对象原单位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调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确定为选调对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选调对象在公示期放弃或出现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名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随意放弃。报名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公开选调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报名人员对岗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如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其他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按岗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相关选调单位联系。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36-6620102(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办)
0736-6639331(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举报电话:0736-66123801877435661217363601892
(县委组织部干部二室、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附件:附表1-2026年度桃源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附表2-2026年度桃源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
附件:附表3-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中共桃源县委组织部
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6日
原始标题:桃源县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https://www.taoyuan.gov.cn/zwgk/public/6616339/4185682401.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