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选调生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湖南省2027年选调生选拔工作,现就常规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数量及对象
2027年全省计划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选拔选调生600名。
二、资格条件
除符合《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民本情怀,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服从组织安排,甘于吃苦奉献,品学兼优。
(二)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见附件1)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
2.大学期间担任校、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部长、副部长,校、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和各部部长、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书记为老师的副书记(排第一),任职达一学年及以上,截止日期为2027年7月31日。
(三)符合不同岗位报考要求(见附件2、5)。
(四)须在2027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五)大学本科生为2002年9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8年9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94年9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并满服役年限的,相应放宽2岁。
(六)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体检要求。
三、工作程序
(一)填写资料
拟报考人员,对照《湖南省2027年常规选调报考须知》(见附件3)有关要求,真实、准确填写《湖南省2027年常规选调报名推荐表》(见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在报考岗位栏内填写具体岗位名称,报所在高校学院党组织、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每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不同市州、不同岗位之间不互相调剂。
(二)学校推荐
各高校学院党组织、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应本着对报考人员、用人单位负责的态度,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在审核《报名推荐表》有关信息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网上报名
2026年9月20日9:00至2026年9月29日17:00,经学校推荐的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s://rst.hunan.gov.cn/rst/hnrsksw/rskswsy.html),根据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填报内容与《报名推荐表》一致),连同学校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含完整二维码)及学生干部、参军入伍等证明材料图片(JPG格式,每张大小不超过2M,图像清晰)按要求分类上传。
报名情况适时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资格初审
2026年9月20日9:00至2026年9月30日12:00,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推荐表》和报名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要及时查询网上资格初审情况,系统显示“报名成功”的,即资格初审通过,方可参加笔试。
(五)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时间定在2026年10月11日,主考点设在长沙,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哈尔滨、成都等6个城市各设一个分考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见准考证。考生于2026年10月9日9:00至2026年10月11日9:00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计划1:3的比例,分岗位划定面试入围分数线。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且达到或超过面试入围分数线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综合成绩,选调计划为1—2名的按1:2的比例、3名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分岗位划定考察入围分数线,达到或超过考察入围分数线的考生确定为拟考察对象。
考察采取与拟考察对象面谈、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
(七)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对象,统一到长沙体检。
(八)组织签约
组织体检合格对象签订就业协议。拒绝或逾期签约的,视同放弃选调资格,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在已考察且体检合格人员范围内依次递补。
(九)研究确定
综合各方面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名单。
(十)公示
拟选调对象名单在湖南人事考试网上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一)培训
公示无异议的选调对象,参加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
(十二)录用
选调对象持毕业证、学位证等到相关市州委组织部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选调、录用资格,并采取适当方式将考生和有关责任人的相关情况,向学校通报和社会告示:(1)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2)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有问题的;(3)弄虚作假,伪造有关证明和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4)档案造假或存在其他影响录用问题的;(5)不服从组织统一分配的;(6)不能在学制和公告规定时限内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的;(7)在面试、考察、体检、培训等环节,未按要求提交有关资料或未按时参加的;(8)不按要求报到上岗的;(9)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录用的情形。
四、培养管理
选调生录用后,安排到乡镇(街道)工作,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3年,其中到村(社区)任职不少于2年。
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博士研究生定二级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定四级主任科员,本科生定一级科员;表现特别优秀的,可按规定提拔担任领导职务。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选调生转正定级后,统一发放一次性补助3万元。选调生录用后,在湖南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原则上不得调到湖南省之外的地区工作。
在乡镇(街道)工作满3年时,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进行集中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择优选拔20人到省直单位工作、80人到锻炼所在市州直单位工作。同时,县以上党政机关遴选工作人员,拿出一定比例从基层工作3年以上的选调生中遴选。
五、其他
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凡是发现报考人员违反本公告有关规定的,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面试、考察、体检、组织签约环节如有人员放弃,所空缺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
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考生本人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本次选调不需缴纳考试报名费和体检费。
本公告由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31-81123373
考务咨询电话:0731-85063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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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2026年9月18日
相关附件
原始标题:湖南人事考试网
文章来源:https://rst.hunan.gov.cn/rst/hnrsksw/c103103/gwy2026/202609/t20260918_340677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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