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工作,兜牢民生底线,根据《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湘乡市2026年政府开发管理公益性岗位工作方案〉的通知》(湘乡人社字〔2026〕17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需要,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的方式,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教育系统教育辅助公益性岗位1人。
二、招聘范围及人员条件
(一)招聘范围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择优聘用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招聘对象为湖南省认定的符合条件的本市就业困难人员。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但因年龄、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包括:
1.男满五十周岁、女满四十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2.城市居民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4.失业的残疾人员;
5.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业的农民;
6.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7.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二)人员条件
1.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服从安排;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3.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和年龄优势。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有违法行为记录或者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2. 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 本人名下有工商信息登记、企业注册等情形的人员;
5.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应聘岗位期限
公益性岗位期限不超过3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到期自行退岗。
四、工资待遇
薪酬标准参照湘乡市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每月不低于2000元)。单位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按实际在岗时间(不满15天按半个月计发)发放工资待遇。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到期后自行退出,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报名时间
2026年9月15日-9月25日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六、报名方式
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符合范围内人员条件的证明原件、个人简历及近期彩色寸照1张到市教育局803办公室报名。
联系人:成怡联系电话0731-56782729
湘乡市教育局
2026年9月15日
原始标题:湘乡市教育局
文章来源:http://www.xxs.gov.cn/1941/1943/2027/4440/content_1454098.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