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1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主要从事停车场安保值守、环境卫生保洁、院内绿化养护等岗位,安保值守地点为马江,其他岗位工作地点为县交通运输局。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公开招聘人员必须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的下列人员:
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2.城市居民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4.失业的残疾人员;
5.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业的农民;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7.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有个体营业执照的,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管理人员的;
2.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期满的;
3.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
4.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报名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面试决定的方式进行。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备案。应聘人员即日起请持相关资料到茶陵县交通运输局404办公室报名,报满即止。
四、待遇保障
本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资待遇。
五、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原件与复印件
4.其他材料
茶陵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7日
原始标题:茶陵县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http://www.chaling.gov.cn/c11036/20260907/i2525827.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